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募集兼任日語教師之條件
1.預定採用若干名
2.授課科目
希望應徵者能擔任下列課程之教師。
初、中級日語會話 (一年級與二年級)
日語習作、日語作文 (二年級與三年級)
應用實務會話、溝通談判日語 (四年級)
日本文化研修 (四年級)
3.優先錄取條件:
主要以星期二與星期五為主,
一週可來任教兩天之教師將優先錄取。
4.任教之授課數,一週約3-4堂(8節課)左右。
截止日期:今日起至2011/04/15止(以郵戳為憑)
※待書面資料審查結束後,將另行通知審查結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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