東吳大學日本語文學系誠徵兼任教師
一、聘任日期:100學年度
二、資格:
(一)具碩士以上學位者
(二)具日本語學、日本文學、日語教育學專長者
(三)可教授以下課程者:日語語法、高階日語會話、高階日語讀本、
日本文學、翻譯實務(中翻日)
三、應檢附資料:
(一)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、成績單
(持國外學歷者須完成駐外單位驗證並附中譯本)
(二)履歷表、照片、自傳
(三)學術(或相關)著作
(四)博碩士論文摘要
(五)教師證書影本(無者免附)
(六)可授課課程說明及至少2科擅長科目之授課計畫(或教案)
四、意者請將上述資料備妥,於100年3月28日(一)前以掛號寄達或送達:
台北市士林區臨溪路70號 東吳大學日本語文學系辦公室收
五、經本系初審通過者,將安排於4月2日(六)面試,請屆時接獲面試通知者
準時參加(面試相關說明請詳見面試通知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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